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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開徵集 “新媒體 新南寧”城市形象網路作品大賽活動標識(LOGO)啟事
發佈日期:2008年07月2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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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 2007年首屆“新媒體 新南寧”城市形象DV大賽取得圓滿成功,為了更好地推動“新媒體 新南寧”城市形象系列大賽活動的連續舉辦,特向社會各界徵集大賽活動標識(LOGO)。具體事項如下:

    一、主辦單位:中共南寧市委宣傳部

    二、徵集範圍:專業設計人員及業餘愛好者均可參加。

    三、參賽規則

    1.LOGO必須包含“新媒體 新南寧”字樣,並可容入各項比賽內容,如DV大賽、FLASH大賽等。
    2.LOGO造型設計要求符合“新媒體 新南寧”活動主題,簡潔明快,構思新穎,色彩鮮明,內涵時尚,視覺衝擊力強,富有時代感,便於傳播、便於記憶。在網路載體和任何宣傳環境中能夠和諧、大方地應用,用色及設計元素不宜過多。參賽者應提供有多種配色的方案供選擇。獲得優勝獎者需提交完整的、可用的向量圖形源文件和所用到的字體。
    3.選中的設計作品,主辦方擁有對獲選作品的知識產權,包括使用權和發佈權等,並有權對設計作品進行修改、組合和應用。

    四、徵集時間

    1.作品徵集時間:2008年7月10日—8月20日
    2.評選時間:2008年8月20日—8月30日
    3.評選結果:2008年30日前將在南寧市屬媒體及大賽官方網站公佈獲獎作品與獲獎人名單。

    五、參賽辦法

    參賽選手登錄大賽官方網站www.newnn.cc下載並填寫《“新媒體新南寧”城市形象網路作品大賽活動標識(LOGO)徵集報名錶》後將報名錶與作品一起壓縮,並以E-mail形式發送到郵箱wlk2008nn@163.com。

    六、獎項設置及獎勵辦法:設置優勝獎1名,入圍獎若干名。分別發給獎金和榮譽證書。

    七、評選辦法:

    由主辦方組織專業評委從所有作品中選出一個作品作為“新媒體 新南寧”城市形象網路作品大賽LOGO,並作為“新媒體 新南寧”城市形象官方網站LOGO。

    八、其他事項

    1.作品內容不得含有不健康資訊,不得抄襲他人作品,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識產權或其他權利,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。如涉及有關法律問題,由作者自行承擔責任。
    2.參賽作品必須是原創,參賽作品不得一稿多投,在評選結束前,不得以同一作品參加其他類似比賽或獲獎。一經發現即取消參賽資格。
    3.獲獎者獎金不包括個人所得稅,個人所得稅由獲獎者個人承擔。
    4.中共南寧市委宣傳部對此次活動擁有最終解釋權。

中共南寧市委宣傳部
2008年7月9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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