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有關單位、船舶:
目前,邕江大坑口水位已達到73.14米,為確保過往船舶的航行安全和南寧市區跨江橋梁的安全度汛,根據《南寧市城市防洪應急預案》的規定,從2008年8月11日9時起,對南寧邕江局部河段實施禁航。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:
一、禁航時間:自2008年8月11日9時起,直至邕江大坑口水位低於73.14米時止。
二、禁航河段:老口車渡下游1000米至邕寧六律大橋下游500米的市區邕江河段。
三、注意事項:
(一)在禁航時間內,禁航河段上游、下游起止處按《內河助航標誌》規定分別設置禁航標誌,除抗洪搶險船舶外,禁止一切船艇在禁航河段內航行。 (二)船舶、浮動設施停泊,應選擇安全地點錨泊,並留有足以保證船舶、浮動設施安全的船員值班,以策安全。
中華人民共和國南寧海事局 2008年8月11日 |